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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4-08-09 | 點閱數: 118
森林防火二不一記得,不營火,不亂丟菸蒂,記得垃圾要帶走
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4-08-09 | 點閱數: 193
主旨:檢送本局委請大園國際高中辦理「桃園市113年度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1份, 請貴校務必薦派1名教師出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20186927號函辦理。 二、本案依據考核指標推動「友善校園人權環境指標」情形, 針對《兒童權利公約》辦理教育人員教育訓練,學校教師 及行政人員參加率須達95%以上,爰請各校教師務必參加研 習。 三、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及報名方式摘錄如下: (一)研習時間: 1、國小:113年8月27日(星期二)上午8時50分至下午12時 10分。 2、國中、高中:113年8月27日(星期...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4-08-09 | 點閱數: 146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5月30日桃教特字第 130051198號函辦理。 二、 研習時間:113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1時至4時。 三、 研習地點:上湖國小二樓視聽教室。 四、 研習主題:一路上有我陪你~開啟自閉兒成功之路的教養秘訣 五、 研習講師:蔡昭偉(蔡傑爸)。 六、 研習對象:以本校教職...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4-08-09 | 點閱數: 126
主旨:轉知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下稱該中心)辦理「第二屆歌仔 上青-全國歌仔曲調大賽」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8月6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077495A號函 辦理。 二、該中心為推動傳統表演藝術發展,並配合文化部推行國家 語言發展政策,爰規劃以臺灣原生劇種─歌仔戲為主軸, 辦理「第二屆歌仔上青-全國歌仔曲調大賽」(簡章如附 件)。參賽組別分個人組-少年組(18歲以下學生及孩 童)、成人組(18-40歲社會人士)、專業組(40歲以下從 業人士或有志挑戰者)及團體組(2-5人,參與人須至少1 人40歲以下),報名日期自113年8月1日至113年10月7日...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4-08-09 | 點閱數: 136
主旨:檢送本府風景區管理處「小烏來水域區受大雨影響,8/1 起暫停開放」LED跑馬燈文字稿,請惠予協助運用貴機關 電子看板或網站刊登訊息,請查照。 說明:請各機關注意刊登訊息播放時間,如有過期之文字、影 (圖)片,請協助下架該則訊息。
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4-08-08 | 點閱數: 139
一、 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評估人員分級培訓實施計畫及東門國小113年7月11日東門小特字第1130006554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 辦理時間及地點: 1、 情緒行為評量工具及實務:113年8月9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4時10分,假東門國小辦理。 2、 感官與生理障礙學生篩選與鑑定實務:113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1時...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4-08-08 | 點閱數: 140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5月24日桃教特字第1130046725號函辦理。 二、 研習講師:本市國中特教資源中心情支輔導組組長- 康菩珊教師 三、 研習主題:學生情緒行為問題的初級輔導介入。 四、 研習日期:113年8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五、 研習地點:青埔國中視聽教室。...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4-08-08 | 點閱數: 138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3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84921A號函辦理。 二、 旨揭課程相關資訊詳如附件,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好加在心理諮商所,聯絡電話:0975-733510。 三、 檢附本案來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4-08-08 | 點閱數: 153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2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079621號函辦理。 二、 旨揭平臺建置多元之特殊教育研習課程,課程範疇涵蓋特殊教育法規、各障別專業、特教班教學、輔具運用與製作、無障礙環境、生涯輔導及輔銜、性別平等教育、資優教育、幼兒園教保特教專業、適應體育。 三、 該平臺之課程已納入特教知能研習時數,並傳匯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平臺網址為:https://specialeduelearning.moe.edu.tw。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4-08-08 | 點閱數: 225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31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2547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修畢旨揭學分班課程之教師完成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並將雙語教學實踐於教學課堂,有關旨揭學分班之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年限自113年度起,由原3年內放寬至5年內,以113年學分班為例,說明如下: (一) 國民小學教師: 1、 具備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通過證明者,修畢課程後得申請於首張教師證...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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