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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主任 - 教務處 | 2025-06-23 | 點閱數: 35
主旨: 轉知教育部為提升在職國小教師科技教學專業知能,本部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設「114年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科技領域專長學分班」延長報名期限,請轉知所屬教師開班學校資訊,並鼓勵教師參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1665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靜宜大學及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學分班各1班。 三、...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教務主任 - 教務處 | 2025-06-23 | 點閱數: 23
主旨: 轉知靜宜大學辦理「114年教師在職進修專長增能學分班【人權與法治教育、生命教育、融合教育、適應體育及戶外教育】」課程資訊,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靜宜大學114年6月17日靜大推廣字第1140001400號函辦理。 二、 旨案學分班由該校推廣教育處主辦,課程內容請參照簡章(如附件)。 三、 招生對象: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教務主任 - 教務處 | 2025-06-23 | 點閱數: 22
主旨: 有關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受教育部委託辦理「114年度在職教師進修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泰雅族語、布農族語)學分班」一案,鼓勵專任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4年6月19日清語研所字第1149004504號函辦理。 二、 旨揭專班資訊摘述如下: (一) 報名期限:114年7月7日...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5-06-23 | 點閱數: 23
一、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6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57105號函辦理。 二、 本學習單係教育部以行政協助方式,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課程融入教學及補充教材研發推廣計畫」完成研修。 三、 配合「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提升學生反毒知能,本學習單提供家長與學生識毒及拒毒的學習資源,期望家長以關愛孩子的心,持續陪伴孩子在每個重要歷程健康成長。 四、 本案學習單分為4個版本,提供國小中...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5-06-23 | 點閱數: 22
一、 依據社團法人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114年6月18日自律字第1140000670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金融基礎教育學習架構」中「風險管理」主題為基礎,結合防災教育與風險管理知識發展出可融入課程教學之教材,教材電子檔已上傳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風險管理與保險教育推廣入口網」提供參閱並下載使用,網址如下:https://rm.ib.gov.tw/Pages/FKLearning_new.aspx?Dir=010209000000000000。 三、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5-06-23 | 點閱數: 19
一、 依據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下稱基金會)114年6月19日114靖娟北總字第1140000231號函辦理。 二、 基金會辦理兒少交通事故處理推廣座談,期待透過對話方式從交通、心理、社會等角度分享中心協助處理交通事故的服務經驗傳達給更多相關工作者,讓不同專業之間以同理的態度更了解彼此,一同協助為孩子謀取最大的利益。請貴校踴躍參加。
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5-06-23 | 點閱數: 21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度辦理友善校園學生事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為提升各校教師處理學生事務、霸凌事件調和及輔導能力,並協助校園霸凌事件之處置,遂辦理旨揭研習,請各校檢視校內教師研習經歷,每校至少應有2位以上通過培訓,具調和及調查知能教師。 三、 旨揭研習辦理資訊如下: (一) 時間: 1、 第一梯次:114年7月8日(星期二)8時20分至...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5-06-23 | 點閱數: 18
一、 依據本局114年5月23日桃教學字第1140047593號函續辦。 二、 旨揭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第二梯次課程名額釋出,請貴校鼓勵所屬踴躍參訓;欲報名者,請於114年6月25日(星期三)前至下列網址填寫Google表單:https://reurl.cc/bWAokv。 三、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電話:(03)4192136分機610。
調查 訓育組長 - 填報&常駐公告 | 2025-06-23 | 點閱數: 42
請各班老師6/25(三)下班前填報六月各班項榮譽競賽優秀名單,每班一名 https://forms.gle/RnWaX8PSAxFss9qQ8
公告 體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5-06-23 | 點閱數: 15
(一) 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各水域管理機關應依規定執行相關防範措施及因應作為,且已發生溺斃事件水域之管理機關亦依規定公告禁止遊憩危險水域地點,同時並透過各種宣導方式,呼籲民眾應前往有合格救生員駐守之安全水域地點戲水。 (二) 內政部消防署透過優化既有系統,依過往大數據統計分析結果加值應用,於113年度完成建置「民眾水域活動資訊服務網頁」(網址:https://watersafe.nfa.gov.tw/watersafe/),另為擴大該網站使用成效及使用族群,提供各單位強化水域安全宣導及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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