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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主任 - 教務處 | 2025-01-01 | 點閱數: 137
主旨: 檢送本校辦理「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碩士學分專班(隨班附讀)」招生資訊1份,請惠予上網公告並鼓勵所屬教職員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本校開放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碩士學分專班(隨班附讀),報名登記至114年2月23日止。 二、 具中小學教師或主任資格者,選讀「本校教育研究所主任/校長經營與創新學程課程」,每修畢1門課程(3學分),參加桃園市中小學主任/校長甄選考試可加1分,主任最多可加5分,校...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4-12-31 | 點閱數: 175
主旨: 有關「2025台灣燈會在桃園-平鎮區燈會」在地產業市集活動,敬請貴單位踴躍參與,及推薦轄內在地產業單位設攤,請查照。 說明: 一、 「2025台灣燈會在桃園-平鎮區燈會」預定於114年2月12日至23日於1895乙未保台紀念公園正式營運,活動內容包括光雕投影、共創燈組、情人節主題音樂會、市集活動等。 二、 為促進本區在地特色產業發展,優先開放本區各單位於市集活動設攤,設攤規範如下: ...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4-12-31 | 點閱數: 110
主旨: 函轉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辦理114年寒假「動感青春派對」闖關活動簡章及海報各1份,請協助公告轉知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113年12月26日中警分刑字第1130115684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訊息如下: (一) 活動日期:114年1月21日(星期二)13時30分至16時30分。 ...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4-12-31 | 點閱數: 101
主旨: 有關本校辦理114年度寒假學生藝術潛能營:「墨墨陶走」、「皮皮銼」,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2月10日 桃教特字第1130121947號函辦理。 二、 參加對象: (一) 上午場「墨墨陶走」:國小一~二年級對藝術有興趣的學生。(以二年級學生為優先錄取)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4-12-31 | 點閱數: 115
說明: 一、 依據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113年12月24日台灣休閒農業字第113215號函辦理。 二、 檢附該協會來文及食農體驗摺頁電子版各1份供參。
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4-12-31 | 點閱數: 80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7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134976號函辦理。 二、 詳細資訊請至國家公園署主題網(網址:https://www.taiwan.nps.gov.tw/)。 三、 隨函檢附海報及須知各1份。  
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4-12-31 | 點閱數: 111
  標語 酒駕零容忍,酒後不開車。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行車不求快、回家不嫌晚。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路口新運動,車輛停讓心感動。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遠離內輪差,幸福零時差。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搶快不走斑馬線,玩命生死一瞬間。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走路不玩手機,安全沒有危機。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看到閃光紅燈,請停車再開。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微型電動二輪車,請掛牌再上路。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銀髮族清晨、夜間出門,請穿亮色衣物。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75 歲以上長...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4-12-31 | 點閱數: 89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6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6105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提升學校對跟蹤騷擾事件的認識與處理能力,協助各級學校遇有師生發生跟蹤騷擾事件時,能夠及時有效介入處理,並建立支持性環境,以保障師生安全與尊嚴,爰編製旨揭「校園跟蹤騷擾防制工作手冊」。 三、 檢附旨揭手冊電子檔1份,下載路徑如下: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home)首頁/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校園...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4-12-31 | 點閱數: 88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3年12月27日疾管疫字第1131200367號函辦理。 二、 113年第51週(下稱本週)校園監測資料顯示,類流感平均罹病率較前三週平均值上升,趨勢詳如附件;請持續留意校園疫情變化及加強學童個人衛生習慣。 三、 該署同時監測全國門急診就診趨勢及社區病原體等資料,監測結果如下: (一) 腸病毒:疫情呈下降趨勢,惟仍處流行期...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4-12-31 | 點閱數: 98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46027號函辦理。 二、 依學校衛生法第 24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並不得供售菸、酒、檳榔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第91條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吸菸、飲酒、嚼檳榔。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第43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販賣、交付或供應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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