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12月24日藝演字第1140300478號函辦理。 |
| 二、 | 為鼓勵並持續提供全國表演藝術競賽優等以上學校團隊至全臺各地、離島及國外等展演機會,豐富學習歷程;鼓勵學生透過展演,彼此觀摩學習,充實美感體驗並透過專業藝術教育課程分享,提升學生學習視野,特辦理115年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徵選。 |
| 三、 | 本案收件時間自114年12月25日上午9時起至115年3月31日下午5時止,遴審結果將於115年4月底公告於藝教館全球資訊網及藝拍即合網站。 |
| 四、 | 本計畫獲選之學校全臺每案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赴離島之案件每案補助12萬元,參與國外演出每案補助30萬元。 |
| 五、 | 報名請逕至藝教館「藝拍即合」網站(https://gov.tw/i73 ),點選【找補助】,我要找補助清單頁面→點選【補助案標題】或點選【直接申請】,將帶入補助內容說明(請先下載附件填寫)→填寫申請表,填寫完畢點選【送出】,即完成該案件申請。 |
| 六、 | 如有相關申請問題請洽國立藝教館承辦人蔡玉嬌,02-23110574分機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