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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5-07-11 | 點閱數: 11
一、「學生入學審查委員會」決議錄取 1.一年級轉入生錄取7名。(未招滿名額,於7/21前持續受理114學年度新生審查送件) 2.三年級轉入生錄取3名,備取10名。   二、注意事項,請詳閱下方說明: 1.重要通知:一年級轉入新生均已完成報到;三年級錄取學生家長盡速至原學校辦理轉出,再於7/14(一)、7/15(二)、7/16(三)至本校辦理轉入手續。 2.欲到本校辦理學生轉入及轉介手續家長,請事先來電約定到校時間。(電話:03-4393724#211) 3.欲申請複查或放棄正取資格,請於7/14 12:00前告知本校註冊組。(電話:03-43...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5-07-10 | 點閱數: 95
1.編班作業日期:114年7月24日(四) 2.編班時間:上午9:00新生編班、上午9:30升三年級學生編班、上午10:00升五年級學生編班 3.地點:本校行政大樓會議室         4.編班方式:新生採電腦亂班編班、三五年級採學期成績S型編班 5.導師編配採公開抽籤方式辦理。 6.編班名單將於當日下午16:00後公告於公布欄與學校網頁 7.邀請學校教師會代表及學生家長會代表出席 8.市府檢舉專線3396636、3351589 9.歡迎家長到場參觀
重要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5-06-30 | 點閱數: 430
附件一:南勢國小各年段缺額及額滿轉介學校公告 附件二:南勢國小暑假轉入作業時程表及注意事項 附件三:南勢國小轉入生審查申請表(請欲辦理轉入本校之學生家長,下載此表,填妥後,於6/30起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轉入申請) ※相關轉入生訊息(含轉入作業Q&A),請至本校校網/總量管制專區/轉入生專區查閱。 ※參與轉入審查申請階段,學生尚不需由原校轉出。 一、缺額公告: (一)114學年度一年級缺額16名。(缺額會因學生轉出與安置而有所異動) (二)114學年度三年級缺額2名。(缺額會因學生轉出與安置而有所異動) (三)二、四、五、六年級無缺額,...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5-07-11 | 點閱數: 1
請貴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4年7月3日發能字第1143601287A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065627號函辦理。 二、 為促進技能領域產學專家學者交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訂於114年7月18日(星期五)假南港展覽館1館(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號)舉辦 「產業趨勢發展職類研討會」,資訊如下: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7-10 | 點閱數: 13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7日臺教學(四)字第1142802937A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因應113年4月29日修正發布之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並協助各教育階段教師、學生、家長及主管機關了解各障礙類別與資優類別之鑑定實務,特委託學者專家編撰修正旨揭手冊。 三、 旨揭手冊已公告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相關選單->下載專區(https://special.moe.gov.tw/#/menuLayout/download),可自行下載參閱。
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5-07-10 | 點閱數: 12
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65581號函辦理。 二、 農業部114年度「強化動物保護觀念紮根計畫」項下補助該會辦理優良動保教師徵選活動及優良動保教師徵選頒獎典禮,藉以表揚致力於動物保護教育之教師,以增加學生對動物生命之尊重及保護觀念紮根於心中。 三、 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旨...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7-10 | 點閱數: 193
一、本校於114年7月10日辦理代理(課)教師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錄取名單如下:       音樂鐘點:正取:李O萱           備取:彭O芳         社會鐘點: 正取:葉O君           備取:無           自然鐘點:正取:周O...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7-10 | 點閱數: 258
一、本校於114年7月10日辦理代理(課)教師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錄取名單如下: 導師:正取:一般代理實缺: 曹O親、陳O瑄、歐陽O。留職停薪虛缺:沈O華、梁O睿        備取:無。          科任:英語文:正取:余O瑀、汪O芝           備取:張O惠          社會: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7-10 | 點閱數: 20
一、 依教育部114年7月7日臺教人(一)字第1140070695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為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0條明定,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罷免,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第20條亦規定,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行政資源。是以,公務員於公職人員罷免案進行期間,應嚴守行政中立精神,避免利用職權或職務關係、動用行政資源或使用職銜名器從事支持或反對特定罷免案之相關政治活動或...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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