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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1-10 | 點閱數: 129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13年12月26日客會語字第1136701291號函辦理。 二、 「114年度客語能力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訂於114年9月6日(星期六)及9月14日(星期日)辦理2梯次全國認證,另於114年1月至12月(9月份除外)每月擇一考區辦理多梯次認證;「114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訂於114年3月15日(星期六)及10月18日(星期六)舉行;「114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訂於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舉行。 三、 為鼓勵踴躍參與認證,請給予當日參加上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1-09 | 點閱數: 100
一、 本府為鼓勵民眾組團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以增進對客家語言文化之認識,特訂定本計畫。 二、 114年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日期(實際依客家委員會公告為準)如下: (一) 基礎級暨初級(全國場):114年9月6日(星期六)、114 年9月14日(星期日)。 (二) 基礎級暨初級(多梯次-桃園場):114年3月22日(星期六)。 (三) 中級暨中高級:114年3月...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1-09 | 點閱數: 106
一、 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14年1月6日廉防字第11405000030號函辦理。 二、 請於旨揭重要節日期間,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應於三日內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1-09 | 點閱數: 107
一、 依教育部114年1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34204164號函辦理。 二、 查銓敘部107年11月19日部法二字第1074666103號書函以,茲依傳染病防治法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網站公告資料,水痘非屬現行規定之法定傳染病,是如罹患水痘而有隔離治療或休養必要者,因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核給公假之要件未符,仍宜請病假治療或休養。另查衛生福利部102年12月27日公告業將原第四類傳染病「水痘」修正為「水痘併發症」,是時起自無從再依該部94年7月19日部法二字第0942522077號書函規定辦理。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1-07 | 點閱數: 103
一、 依國立政治大學(以下簡稱政大)113年12月9日政公字第113004187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 政大為增進桃園地區公部門、企業主管、在地工作者之法學素養與實務應用,與本府合辦旨揭學士學分班,藉由分析探討社會議題,以深入淺出的課程內容提升學員法學知能,說明如下: (一) 師資:政大法學院專業師資群。 (二) 時間:114年2月15日、2月22日、3月8日、3月22日、4月12日、4月26日...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1-07 | 點閱數: 133
一、 研習目的:透過多位超越本身困境的超人故事,希望經由影像的力量,了解正在人生十字路口遭遇挫折的學童和家庭的故事;也許他們的故事與我們不同,但我們總能在電影中找到某個時刻的自己,也期待教師將觀影心得反思到課堂教學及班級經營,促進親師生三方同理及有效溝通對話。 二、 研習時間:114年1月21日(二)13:20開始辦理報到,活動預計於當天16:30結束。 三、 研習地點:星橋國際影城(桃園市中壢區中園路二段501號—大江購物中心)。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2-30 | 點閱數: 94
一、 依據「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以下簡稱本要)辦理。 二、 依本要點第4點規定:「獎勵申請程序:各校應於當年度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寄發合格證書之日起30日內,檢附申請人之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影本、切結書及請領清冊,逕寄(送)至本局,經本局審核後,核撥禮券予學校轉發各申請人」。 三、 考量本土語言(閩南語文、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能力認證測驗,認證單位於1年內舉辦數次考試,另客語認證採多梯次辦理,爰貴校倘欲申請旨案獎勵金,請依據本要點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2-30 | 點閱數: 85
一、 依內政部113年12月20日內授移字第113093580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請確實轉知所屬人員依前開內政部113年12月20日函示,遵守申請進入大陸地區相關規定,避免發生違規情事。內政部移民署於國境線上查驗發現旨揭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未經許可欲赴陸,依以下方式處理: (一)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4項規定人員:開立「內政部移民署禁止赴陸通知單」並禁止赴陸。 (二) 簡任第11職等...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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