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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4-12-31 | 點閱數: 143
  標語 酒駕零容忍,酒後不開車。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行車不求快、回家不嫌晚。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路口新運動,車輛停讓心感動。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遠離內輪差,幸福零時差。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搶快不走斑馬線,玩命生死一瞬間。 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走路不玩手機,安全沒有危機。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看到閃光紅燈,請停車再開。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微型電動二輪車,請掛牌再上路。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銀髮族清晨、夜間出門,請穿亮色衣物。 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關心您! 75 歲以上長...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4-12-31 | 點閱數: 125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6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6105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提升學校對跟蹤騷擾事件的認識與處理能力,協助各級學校遇有師生發生跟蹤騷擾事件時,能夠及時有效介入處理,並建立支持性環境,以保障師生安全與尊嚴,爰編製旨揭「校園跟蹤騷擾防制工作手冊」。 三、 檢附旨揭手冊電子檔1份,下載路徑如下: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home)首頁/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校園...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4-12-31 | 點閱數: 122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3年12月27日疾管疫字第1131200367號函辦理。 二、 113年第51週(下稱本週)校園監測資料顯示,類流感平均罹病率較前三週平均值上升,趨勢詳如附件;請持續留意校園疫情變化及加強學童個人衛生習慣。 三、 該署同時監測全國門急診就診趨勢及社區病原體等資料,監測結果如下: (一) 腸病毒:疫情呈下降趨勢,惟仍處流行期...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4-12-31 | 點閱數: 133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46027號函辦理。 二、 依學校衛生法第 24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並不得供售菸、酒、檳榔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第91條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吸菸、飲酒、嚼檳榔。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第43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販賣、交付或供應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 觀看完整文章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4-12-31 | 點閱數: 94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4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132817號函辦理。
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4-12-31 | 點閱數: 139
請貴校協助宣傳並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4年度幸福國民中學區域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續辦計畫。 二、 本活動宗旨在於增進國小學生對職業與工作世界之認識,並培育良好工作態度及建立正確職業價值觀,本校提供「醫護群」及「化工群」課程體驗。 三、 參加對象:國小五、六年級學生,每梯次15-20名為限(依順序錄取)。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4-12-31 | 點閱數: 155
一、 依據本市東門國小113年12月25日東門小特字第1130011789號函辦理。 二、 本局前以113年12月3日桃教特字第11301189711號函送各校「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幼兒)教育輔具借用、採購與管理實施計畫」,合先敘明。 三、 本市學校(園所)學生(幼兒)教育輔具借用應依前揭計畫規定辦理,114年度輔具申請有以下兩管道,說明如下(詳如附件一): (一) 114年度(第一梯次)教育輔具評估與採購: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4-12-31 | 點閱數: 151
主旨: 有關本市立永安國民中學自114至116學年經核定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變更校名為「桃園市永安實驗中學」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3年8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92596號函辦理。
公告 文書組長 - 總務處 | 2024-12-31 | 點閱數: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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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4-12-31 | 點閱數: 169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2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4458號函辦理。 二、 倘貴校學生欲申請114學年度就讀國立特殊教育學校者,請依以下方式辦理報名事宜: (一) 幼兒部:請於114年2月17日(星期一)至3月7日(星期五),逕自向設有幼兒部之各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 國小及國中部:請配合本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生第1次鑑定安置及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特殊教育...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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