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二、
國教署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第2期培訓報名日期為即日起至114年6月1日(星期日),參與培訓之學員符合規定條件者,方可取得臺灣手語教師合格證書。相關資訊摘要如下(餘詳見附件):
(一)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不含代理;代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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