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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6-09-04 | 點閱數: 32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9月2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84170號函辦理。
二、 適逢開學之際,提醒貴校辦理教職員工生體檢時,倘發現胸部X光檢查結果有結核病相關異常情形,請依異常追蹤流程通知個案於2週內就醫複診或轉介治療,並將「校園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調查表」提供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俾利辦理後續防疫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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