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評估人員分級培訓實施計畫及本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5年6月29日東門小特字第1150005621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
| (一) | 辦理時間及地點: |
| 1、 | 第二階段:115年8月13日(星期四)、8月14日(星期五)、8月15日(星期六)、8月17日(星期一)、8月18日(星期二)皆為全日假東門國小實體研習共計5天。 |
| 2、 | 第三階段:115年11月7日(星期六)(全體新進教師),為上午假東門國小實體研習(採分組進行辦理)。 |
| (二) | 參加對象: |
| 1、 | 115學年度本市新進特教教師(含外縣市介聘)。 |
| 2、 | 本市國中小學校未設有特殊教育班之輔導室主任或校內具有特教、輔導、心理專長背景之教師。 |
| 三、 | 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登記,另依據本局110年2月22日府教中字第1100040545號函示,倘研習適逢例假日,同意參加人員得自該研習當日起2年內自行選擇補休(得課務排代)。 |
| 四、 |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