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6-03-25 | 點閱數: 13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1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2310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二、 請各機關(構)學校依旨揭違規赴陸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Q&A及本府114年11月6日府人考字第1140306802號函等規定,分依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附表一「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或各公營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規章,辦理違規赴陸港澳懲處事宜。
:::

重要宣導事項


明日閱讀聊書


課程計劃


南勢數位深耕


:::

回上方浮動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