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辦理期程(詳如附件): |
| (一)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5年5月15日(星期五)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請逕送或寄送(以郵戳為憑)至大安國小教務處(33465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和平路638號,3661419分機 210)。 |
| (二) | 評選日期:115年6月3日(星期三)。 |
| (三) | 成績公告:115年6月10日(星期三)前公告於本校校網首頁(https://www.daes.tyc.edu.tw/utycx/ )。 |
| (四) | 教案觀摩暨指導活動:115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5時30分,各組特優及優等得獎者須派員參加 (線上或實體皆可,線上連結另行公告)。 |
| 二、 | 附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