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局115年1月14日桃教小字第11500010401號函續辦。 |
| 二、 | 旨揭實施計畫摘要如下: |
| (一) | 徵選類別及參賽組別: |
| 1、 | 童詩創作:國小組(小學1至6年級)。 |
| 2、 | 作文賞析: |
| (1) | 低年級組(小學1至2年級)。 |
| (2) | 中年級組(小學3至4年級)。 |
| (3) | 高年級組(小學5至6年級)。 |
| 3、 | 中學生作文:國中(1至3年級)。 |
| (二) | 活動內容與參賽方式: |
| 1、 | 活動內容:學生可就本年度主題內容將自己的概念與想法透過文章寫作、童詩創作等方式呈現。 |
| 2、 | 參賽方式: |
| (1) | 報名方法:請至教務處設備組洽詢。 |
| (2) | 徵稿時間:即日起至115年4月10日(星期五)止。 |
| (三) | 參賽資格:每類別每人限參賽1件作品(國小依照年段與主題投稿),不接受以共同創作方式投稿,請學生繳交電子文字檔案。 |
| (四) | 錄取名額及獎勵: |
| 1、 | 童詩創作、作文賞析及中學生作文計3項(共5組),每組獎勵如下: |
| (1) | 特優5名:獎狀1紙,禮券500元(5組共計25名)。 |
| (2) | 優選20名:獎狀1紙,禮券300元(5組共計100名)。 |
| (3) | 佳作20名:獎狀1紙,禮券200元(5組共計100名)。 |
| (4) | 入選:獎狀1紙(擇優至多以參賽人數10%以內)。 |
| 2、 | 以上獎項由本局審核後頒發以資獎勵;獎項依實際參賽作品數量給獎,經評審裁定結果得從缺。 |
| (五) | 評選: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比賽結果預定於6月公告(依本局公告日期為主)公布於「桃園市閱讀計畫網站」( http://read.tyc.edu.tw ),獎勵名單與獎狀經本局核定後,以掛號郵寄方式請各校轉頒。 |
| 三、 | 本案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楊梅區楊明國小學務主任吳主任(聯絡電話:03-4754929分機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