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5-06-05 | 點閱數: 97
一、 依據本府警察局114年5月28日府警管字第1140146233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頁次及內容摘述如下:
(一) 第3頁:本市於大園國中(大園區園科路400號)辦理「救濟站」災民轉移收容演練及1處「救濟站」傷患現場醫療處理開設演練。
(二) 第12頁:
1、 請學校檢視校內防空疏散避難各項設施完整性,備妥因應。
2、 請於學校網站宣導「桃園市114年7月17日13時30分至14時實施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防空警報發放後實施人、車疏散避難及交通管制」。
3、 為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從小建立避難觀念,請高中(含)以下各級學校落實防空疏散避難演練及全民國防應變手冊個人緊急避難包宣導。
4、

針對各種身心障礙者,請學校以聲音或文字訊息提供多元管道相關預警資訊,協助引導進行防空避難。

 

 

 

節錄公文重點:

肆、實施方式: 一、演習想定: 想定設計以假想臺、澎、金、馬地區猝然遭受敵飛航實體 襲擊,由空軍作戰指揮部、聯合空中作戰中心/空中管制 中心(JA0C/ACC)及金門、馬祖防衛部發布防情狀況(模 擬目標)及空中威脅告警訊息,引導警報傳遞與發放。 二、演習地區、時間: 本市於 7 月 17 日(星期四)13 時 30 分至 14 時 00 分實施 30 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 制等實作演練,續於防空警報解除後,14 時 00 分至 15 時 00 分實施 60 分鐘「救濟站」災民轉移收容、「急救站 」傷患現場醫療處理及戰災搶救(災害救援)等實作演練。 三、演練重點: (一)防情傳遞: 1、防空情報之傳遞、抄收與處理。 2、防情標示作業及報告、下達、通報等聯絡與記錄。 (二)警報發放: 1、空襲警報命令之接收、報告、下達與通報。 2、防情警報設備之操作發放與誤鳴、不鳴之處置。 (三)疏散避難: 1、防空警報發放後,行走於道路顯有疏散避難困難之身心障礙 者(如聽覺、視覺、肢體等),由本市警察、民防團隊(民防 、義警、及警察志工人力納入運用)主動協助民眾實施疏散 避難,置重點於客運、公車站(月)臺下車旅(遊)客防空疏散 避難。 2、醫療照護、公共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 閒娛樂、宗教祭祀及機關(構),依行政院 112 年 6 月 29 日函 頒「各場域防空疏散避難指引」辦理(如附件 1)。 3、本市擇大園區機場捷運 A15 站(公共運輸)、城市商旅(生活 消費)及大園區公所(機關、構)等 3 個場域執行疏散避難演 練視導點。 桃園市 2025 城鎮韌性(防空)演習執行計畫 第 3 頁,共 40頁 (四)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 本市擇「大園區」、「八德區」及「龍潭區」為驗證「車 停,人就近疏散」民眾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以 符戰時景況。 (五)戰災搶救(災害救援): 1、本市擇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北部飛航服務園 區(大園區園航路 60 號)為戰災搶救演練處所(關鍵基礎設 施)以「實地演練」方式,驗證該設施遭敵空襲後,衍生建 築物倒塌、發生火災、設施損壞等搶救演練及傷患救護。 2、本次戰災搶救由該服務園區防護團向視導長官(評鑑官 )說明編組、狀況及處置概要。 (六)「救濟站」災民轉移收容及「急救站」傷患現場醫療處 理: 1、依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 2025 城鎮韌性(防空)演習實施計 畫第五點第四款規定意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開設 1 處「救濟站」實施災民轉移收容演練及 1 處「急救站」 實施傷患現場醫療處理,「急救站」可結合「救濟站」實 施開設。 2、本市於大園國中(大園區園科路 400 號)辦理「救濟站」災 民轉移收容及「急救站」傷患現場醫療處理開設演練,大 園國中除具備相關維生設施及功能外,並為社會局列冊之災 民轉移收容救濟站及衛生福利部列冊具醫療照護功能之急救 站。 3、大園國中校園基地面積 4 萬 3,634.92 平方公尺,有足以容 納收容量空間,且設有水電、衛廁、照明設施等維生設施, 並設有育嬰、老人、身心障礙者或其他不同族群特殊需求之 相關輔助設施;該校有足夠的空間提供急救站執行救護,且 備有設備齊全之緊急醫療器材(衛生局及大園區衛生所提供) ,並規劃完善醫療物資整備、傷患收治及後送安排等標準。

:::

重要宣導事項


明日閱讀聊書


課程計劃


南勢數位深耕


:::

回上方浮動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