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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6-09-15 | 點閱數: 35
一、 依據財團法人宏達文教基金會115年9月4日【宏文】字第1150133號函辦理。
二、 基金會針對全臺高中職以下學校辦理「第六屆品格實踐學校發展計畫」,鼓勵與支持學校推行「廣泛實施、深入發展」的品格教育模式,促進合作學校發展學校品格能力與營造校園品格文化,達成自發、互動與共好之教育願景。
三、 計畫實施關鍵之一為校長領導及其凝聚校內教職員工成為學習型社群,以能有效落實廣泛實施與深入發展之品格教育,期能透過辦理「第六屆品格實踐學校發展計畫校長說明會」使校長了解及認同基金會品格教育精神,以帶領學校團隊報名共識營並投入計畫。
四、 第六屆品格實踐學校發展計畫校長說明會:
(一) 臺中場: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地點:登陽icc大樓(臺中市烏日區高鐵1路268號)。
(二) 新北場:115年10月22日(星期四),地點:宏達文教基金會(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3段88號2樓)。
(三) 臺南場:115年10月29日(星期四),地點:大臺南會展中心(臺南市歸仁區歸仁12路3號)。
(四) 報名連結:https://www.htcfoundation.org.tw/courses/46
(五) 本局同意參加人員於研習是日核予公假登記。
五、 申請第六屆品格實踐學校發展計畫流程概述:
(一) 有意申請之學校需參與2027寒假之共識營,始可提交計畫書。
(二) 初審將由基金會內部審查小組依照計畫實施目標與預期結果進行審查,預計於3月底前公告初選結果。
(三) 複審將由基金會延攬外部計畫審核小組決定合作學校,預計5月底前公告複審結果。
(四) 合作學校依提出計畫方案之推展內容,最高得申請20萬元之品格教育發展經費;若學校班級數40班以上或學生數1,000人(含)以上,最高得申請30萬元之品格教育發展經費。為善盡社會責任並妥適運用資源,計畫審核小組於複審時將了解學校經費規劃與品格發展之關聯性,並視需要提供相關建議。
(五) 除發展經費之外,合作學校將可免費申請使用基金會所提供之品格教育相關資源,包括教師專業訓練、教學策略分享、書籍文獻、線上或實體社群活動及寒暑共備研議諮詢服務等。
(六) 計畫詳情可參考附件。
六、 檢附基金會來函1份及計畫簡章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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