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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資訊組長 - 教務處 | 2025-03-14 | 點閱數: 49

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詳如附件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0214號函辦理。
二、 為使各校教師於學習評量及作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以下簡稱AI),能有依循之原則,爰教育部訂定旨揭注意事項,作為教師引導學生使用AI工具進行評量及作業之參考。
三、 請各校轉知注意事項並鼓勵教師參加相關研習活動,以提升學校教師運用AI工具設計學生學習評量及作業之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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