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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3-09-20 | 點閱數: 411
一、 依據本局委託本市復旦國小辦理「112年度教師關懷專線服務中心實施計畫」辦理。 二、 為有效提供本市教師專業諮詢,支援教師解決身心工作壓力,讓教師皆能「靜心」,發揮教育專業,提升教育品質,本市於復旦國小建置教師關懷專線(Taoyaun Teacher's Helpline)服務中心。 三、 前揭服務中心相關資訊及服務內容臚列如下: (一) 服務專線:0800-520-928(我愛您928)。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3-09-19 | 點閱數: 434
一、 依據社團法人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112年9月4日台性別教協第112020號函辦理。 二、 國家教育研究院已於111年增列「全面性教育」之補充說明至「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程手冊」中。為提倡「全面性教育」之本土落實,該會將於112年10月27日假「福華文教會館」舉辦國際論壇,邀請各國家學者或民間提倡者,發表研究成果。 三、 為共同促進臺灣性別平等教育之發展與落實,請貴校轉知相關領域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與會人員亦得申請「公務員...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3-09-19 | 點閱數: 485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9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17057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鼓勵所屬學生踴躍報名參加旨揭徵選,徵選目的是透過文字和影像兩種形式的推廣活動,將總統教育獎獲獎者「以順處逆」的生命故事宣揚於社會大眾,鼓勵學生以總統教育獎獲獎者生命故事為主題,踴躍創作,參與徵文競賽和影像競賽,傳遞獲獎者「以順處逆」精神,並提升總統教育獎獲獎者之社會影響力,旨揭計畫內容簡述如下: (一) 甄選期程: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3-09-14 | 點閱數: 465
一、 依據國立羅東高級中學112年9月12日羅中輔字第1120007815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 場次 1、 場次一(北區) (1) 主題:從人我、你我到我們-關係中的迷思。 (2) 時間:112年10月03日(星期二)下午1時10分至5時。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3-09-11 | 點閱數: 1326
桃園市平鎮區南勢國小112學年度班級親師座談會實施計畫 1.流程如附件 2.家長意願調查表 3.家長簽到表 4.新任家長代表基本資料(空白) 5.班親會學校政策宣導  
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3-09-08 | 點閱數: 505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1日臺教學(三)字第1120082224號書函辦理。 二、 本案參加對象為性侵害被害人服務網絡人員;本局同意本市市立學校出席人員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私立學校出席人員惠請學校予以公(差)假登記。 三、 檢附本案報名簡章2份,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該會承辦人郭專員,電話:(02)89115595分機122。
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3-09-06 | 點閱數: 415
一、 依據本市112學年度「月經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繪畫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案透過學藝競賽提升全市師生月經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之觀念、態度與技能,並培養全市師生發展完整月經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核心能力,以消除性別歧視,以營造關懷與友善校園氣氛。 三、 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 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二) 參賽學生獎勵: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3-09-05 | 點閱數: 518
一、 依據本市11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學校實施計畫辦理。 二、 查本市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為推展性別平等教育活動,提升教師性別平等教育知能,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特規劃4場次研習活動。 三、 本案研習活動資訊如下(詳附件研習規劃表): (一) 辦理時間: 1、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112年9月27日(星期三)下午1...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3-09-05 | 點閱數: 549
一、 依據本市11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生命教育工作計 畫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引導學生分享生活經驗,發展生命潛能,建立敘 說生命故事之能力,營造熱愛生命的友善校園。 三、 實施方式說明如下: (一) 申請學校:本市公立國民小學,每校3Q主題至少擇1推薦1 位。 (二) 申請方式:請參見報名規則說明(如旨揭計畫之附件一) ,填寫報名表(如旨揭計畫之附件二)與...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3-09-04 | 點閱數: 677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72754號函及教育部109年9月1日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會議109年度第一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 於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修法確定前,參照該辦法聽覺障礙之鑑定標準,若6歲以下學生單耳達21分貝以上、7歲以上達25分貝者,則依學生需求提供相關輔具。 三、 貴校倘有符合上述情形之入學新生,請依「112年度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身心障礙學生輔具資源工作學習輔具評估及採購實施計畫」期程提報或至本...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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