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事務組長 - 總務處 | 2025-03-01 | 點閱數: 120

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21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19299A號函辦理。公告學校安全注意事項。

學校用電安全注意事項:

(一)學校辦公室下班後電腦、各類事務機器應確實關 閉電源或設定為節能模式,並關閉辦公室電燈、 檯燈、電扇及延長線電源等非必要使用之電器, 以維護電源使用安全。

(二)如需使用延長線,要選長度適中,勿將多項用電 設備集中使用同一延長線供電,使用有過載自動 斷電功能的延長線,亦不可綑綁;且不可放在高 熱物體(如鍋爐),並避免火源等高溫環境;另應 有過載自動斷電功能且避免電流負荷增加導致外 覆塑膠熔解,致使用時電線短路起火。

(三)大型耗電設備如烤箱、熱水器等插頭要直接插於 既設插座上,應避免使用延長線,以免超過負載。

(四)經常檢查使用中的電線、延長線,發現老舊汙損、 累積灰塵等立刻換掉,且不在潮濕環境使用,勿 將使用中的電線或延長線放在容易被磨損、壓到 的地方,長期不使用之用電設備應拔掉插頭。

(五)插座如鬆動、積塵或插座孔若出現銅綠,內部已 經氧化、鏽蝕,需要迅速更換。

(六)沒安全標章的電器不買不用:選擇標檢局檢驗合 格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電器,並詳讀使用 說明書,妥善保養維護。

(七)定期巡檢電路系統,每年應辦理電力設備檢查, 確保用電安全。

 

:::

重要宣導事項


明日閱讀聊書


課程計劃


南勢數位深耕


:::

回上方浮動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