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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5-11-18 | 點閱數: 19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14392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依案內計畫分工措施,加強學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及居家(賃居)住所自我安全檢視等教育宣導作為,俾利維護學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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