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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5-08-04 | 點閱數: 192

一、    依據本府114年7月28日府環氣字第1140210889號函辦理。
二、    旨揭自治條例業經本府114年7月22日府法濟字第1140201142號令公布,依地方制度法第32條第4項規定,自公布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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