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4年3月28日桃教體字第1140007678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係為鼓勵本市中小學運用防災教育館場域資源,進行校 外教學及體驗活動,提升防災意識,俾利深化師生防災素 養。 |
三、 | 本案活動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
(一) | 辦理期間:114年11月30日前辦理完畢。 |
(二) | 活動內容:由參訪學校向桃園市防災教育館預定各參訪日程,到館參訪時間以半天為原則,安排導覽活動與體驗活動各1小時,該館開放時間為上午9至12點,下午13點30分至16點30分。 |
(三) | 錄取結果:依網路申請順序統計,本市114年度補助國民 中小學參訪桃園防災教育館核定學校名單及補助梯次如附 件。 |
(四) | 補助梯次共50梯次,受補助學校計26所,每梯次補助9,000元,補助之經費可用於交通、學生保險(需檢附保險名冊)與膳費(每餐單價120元內)費用支出,各校經費不足部分由學校自籌。 |
(五) | 成果與核銷:獲補助之學校請於活動結束後兩週內,將活動成果與各校經費支出明細表及原始憑證繳至桃園市楊梅國小輔導室(326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1號,信封請加註「參訪防災教育館計畫」),另請將活動照片每梯次4張傳送至信箱:dino@ymps.tyc.edu.tw。 |
四、 | 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承辦學校楊梅國小睦相杰主任,電話:4782016分機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