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府114年2月18日府環氣字第1140038538號函辦理。 二、 環境部已完成旨揭減量方法之審定,並將減量方法及應用範例公開於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暨抵換資訊平臺(網址https://reurl.cc/Q5bjyM),事業或各級政府可逕至該平臺【自願減量專案】/【減量方法查詢】項下下載使用,並依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自行或共同提出自願減量專案申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