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13年5月19日發布「臺北地檢受監護處分人脫逃」重要緊急查緝專案辦理。 |
二、 | 該嫌具有精神病例及有攻擊性,所犯罪行為殺人未遂,為維護師生上放學安全,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強化以下作為: |
(一) | 運用集合時機加強宣導及提醒學生自我安全防護觀念與能力,例如:提醒學生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等。 |
(二) | 應結合教職員、工友、警衛(保全)等人員,進行門禁管制、校(園)內安全巡查、課間巡堂及學生上、放學安全維護任務及校安事件處理等,並於每日學生上學前及放學後(特別是場地開放時段)進行校園全面檢視,確保校園安全無虞。 |
(三) | 請通盤檢視校園周邊風險地點,並配合校園安全地圖,協調轄區警察單位協助勘查危險地點與提供專業檢核意見。 |
(四) | 結合家長會及社區資源(鄰、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等),共同參與校園安全維護工作,如巡守隊、義警進行夜間、假日校園巡查。 |
三、 | 如遇有危及師生人身安全之緊急狀況,請依與轄區警察單位簽訂之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尋求協助,並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 |
四、 | 查緝專案網址:https://reurl.cc/4r6n3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