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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12-02 | 點閱數: 23
一、 為提供教師增能機會,國小藝術領域教學圈辦理以十二年國教課綱為基礎的藝術領域課程與教學工作坊。此工作坊內容以CC-LEAP課程模組為主軸,整合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之課程與教學,並由國教輔導團團員帶領學員以探索實作方式,讓學員掌握藝術領域各科教學與課程統合之重點,藉此提升藝術領域教學成效。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三) 承辦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同安國民小學
(四) 協辦單位:桃園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
三、 研習資訊
(一) 參加對象:
1、 桃園市各國小有教授藝術課程之非藝術專長正式教師(含未具教師證之非藝術專長代理教師);桃園市南區的國小,如有前述情況派員參加研習,則優先錄取(中壢、平鎮、楊梅、龍潭、觀音、新屋、復興)。
2、 桃園市藝術領域之授課專長教師。
3、 桃園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團員。(以下簡稱本團團員)
4、 對藝術教學有興趣之教師。
(二) 活動講師:
1、 表演藝術專長類科:
(1) 新北市 江翠國小 陳書悉 教師。
2、 音樂專長類科:
(1) 臺北市 和平實小 陳映蓉 教師。
3、 視覺藝術專長類科:
(1) 新竹縣 興隆國小 劉芳婷 教師
(三) 活動時間:
1、 活動時間:民115年01月17~18日(六、日)。
(四) 活動地點:
1、 桃園市 桃園區 同安國小。
(五) 課表內容:詳如本案附件。
四、 報名方式:
(一) 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 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報名,承辦單位:同安國小。
(二) 活動編號:E00014-251100002。
五、 請假相關事宜:
(一) 敬請學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且得擇期於2年內補休,課務自理。兩天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12小時研習時數。
(二) 敬請本團團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且得擇期於2年內補休,課務自理。
(三) 敬請講師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前往。
六、 研習地點停車位有限,鼓勵共乘,或另覓附近公、私有付費停車場。
七、 附實施計畫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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