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設備組長 - 教務處 | 2024-06-27 | 點閱數: 83
為增進民眾多接觸客家音樂之機會,經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向客家音樂製作公司取得合法客家音樂使用授權。
說明:
一、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為增加民眾於生活場域接觸多元客家音樂之機會、強化客家歌曲合法使用之便利性、增進客家音樂推廣效益,提升大眾對客語的認同,已取得「龍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吉聲影視音有限公司」合法授權之客家音樂。
二、

上開授權之歌曲清單及相關說明已公告於本局官網/訊息公告/最新消息處(如網址: https://reurl.cc/vabGo1 ),請廣為宣傳及使用。

授權使用期間:自即日起 至 117 年 12 月 31 日止。 

:::

113課程計劃


南勢數位深耕


:::

回上方浮動按鈕